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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旬住保办发[2011] 3号
旬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是推进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对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权益、规范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调查统计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根据“全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会”精神和《安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住保办发[2011]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全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任务分解于后,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调查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条件下,并把握好调查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调查范围为各镇规划区及周边近郊村庄的家庭包括“十二.五”进城移民搬迁对象;
2、调查对象必须是住房困难户,即无房、危房、陈旧房、地处泥石流、滑坡等地段的房屋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
3、调查家庭人均月收入要低于中等收入线即1735.7元/人.月,并按以下收入标准确定家庭类型:
(1)低收入家庭: 841.9元/人.月;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215.7元/人.月;
(3)中等收入家庭:1735.7元/人.月。
二、解决住房问题意向根据家庭类型进行确认,具体如下:
1、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房保障并按总调查登记对象的30%确定;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享受公租房或经适房保障(以公租房为主)并分别按总调查登记对象的5%和15%确定;
3、中等收入家庭享受限价商品房保障并按总调查登记对象的50%确定。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系统的调查结果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镇为单位,交由所在镇政府统一汇总,集中上报;
2、基本情况调查表为一户一表,汇总表为一镇一表,汇总表只统计总数,数据库模板为一户一行;
3、2011年计划任务为静态数据,必须落实到户,以实名进入数据库,要求报送基本情况调查表、数据库和汇总表;2012年至2015年计划任务为动态数据,只报送汇总表,不具体落实到户。
4、调查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xyxfgj2008@163.com,附件1、2的纸质版(加盖政府公章)一份在2011年10月21日前送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请各镇填表人员加入旬阳县住房保障群,以便联系,群号15621224。
联 系 人:朱 晔 鲁 威
联系电话:15829855191,15929546543
附件:1、陕西省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电子版);
2、陕西省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电子版);
3、陕西省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数据库模板(电子版);
4、旬阳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旬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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