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旬阳县城乡建设局文件
旬城筑发[2010]18号
旬阳县城乡建设局
关于实行县城区私人住宅工程地质勘察和
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通知
各建房户、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
为确保私人住宅工程质量和安全,切实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实行私人住宅工程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0年5月1日起,县城区新建、改建、扩建私人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或三层)以上的,由建房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在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分二个阶段,即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前置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先审,设计单位必须依据审查合格并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的勘察报告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凡施工图设计未经审图机构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旬阳县城乡建设局
二O一O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