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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外地进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1日 点击数:

 

 
 
旬阳县城乡建设局文件
 
旬城筑发[2010]13
 


 

旬阳县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外地进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企业资质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外地建筑业企业准入清出管理,根据《建筑法》、《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外地进旬企业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的相关备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旬从业资质等级要求
为提高我县工程技术水平,鼓励国家乙级(二级)资质以上企业进入我县承接业务,禁止丙级(或三级)企业进入我县承接工程业务。
二、严格执行外地进旬企业备案制度
凡外地进入我县承接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工程项目有关业务,必须先办理资质备案手续,经审查符合要求并给予备案登记后,方可在发证机关批准的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在我县建筑市场开展有关经营活动。
三、外地进旬企业资质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
2、市外企业进安登记手续;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进旬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注册建造师业绩资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的受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二)勘察设计单位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
2、市外企业进安登记手续;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6、企业指定的工程负责人任命文件,承担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注册人员的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所有技术人员的三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所有进旬从业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原件)。
 (三)监理企业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
2、市外企业进安登记手续;
3、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工程监理企业拟定在旬监理项目部的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
6、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任命函及委托代理函。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
2、市外企业进安登记手续;
3、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在旬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存档。
四、切实加强对外地进旬企业日常管理
外地进旬企业应根据业务需要配足满足项目要求的相应专业技术、经济管理及现场人员。对外地进旬企业的资质和在我县参与建筑业经营活动的持证上岗人员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清出制度
外地进旬企业在我县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接受我县建筑行业管理,参加有关管理机构组织的相关活动、会议。对违反国家、省、市建设工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的企业,将依法给予处理。
外地进旬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外,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取消外地进旬企业资质备案清出本县建筑市场的处理:(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二)企业管理不规范、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不相适应,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多次检查整改不力的;(四)出租、涂改、伪造相关证明材料骗取办理外地进安企业备案登记手续的;(五)资质备案登记内容发生变更不及时办理相应变更备案登记手续的;(六)在旬从业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参与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或发生质量安全四级以上事故行为的;(七)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设计等项目负责人未 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外地进旬施工企业实行单项工程备案,其他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备案制度,企业可在资质登记备案有效期截止前30日内重新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资质登记备案有效期截止后,不得在我县继续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活动,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的有关业务。
 
 
 
 
 
旬阳县城乡建设局
OO年三月八日
 
 
 
 
 
 
责任编辑:魏娟 文章录入: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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