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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城建局高度重视下属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为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11月10日,县城建局、县工会、县人劳局组成以城建局纪委书记王伦刚同志为组长的联合工作组,对县建司、二建司等7家建筑企业的上一轮集体劳动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集中组织下一轮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建筑企业人员流动性大,需要通过推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来依法协调和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规范企业管理。此次,各建筑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严格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和劳动部颁发的《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劳动关系实际情况进行签订。各企业工会方与行政方代表就集体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了多次集体协商,在双方就劳动标准与劳动条件等条款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完善了集体协商主体的民主产生、集体协商程序、集体合同内容的规定并举行了正式的签订仪式。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集体合同的签订对于谋求企业整体发展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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