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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党委为了贯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决定”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机关干部作风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推进城乡建设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决定从6月底开始,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系统开展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活动。重点要解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按照时间要求分四个阶段抓好作风建设工作。
第一,学习提高阶段(6月29日至7月20日)。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学习教育。学习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省委书记赵乐际同志所作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把陕西建成西部强省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县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全县经济工作暨“三排查、三落实”工作会议上马赟书记和陈德智副县长所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城建局党委《关于弘扬“三创”精神,正作风、提效能活动实施意见》。
第二,查摆问题阶段(7月20日至8月31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关键是要找出问题、找准问题、找足问题,一是要广泛征求意见。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诚恳地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发动本单位机关干部认真查摆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在机关内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要认真梳理问题。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对意见、建议和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本单位和每个干部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第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具体抓好三个环节,开好三个会。一是开好支部(班子)会,认真进行思想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开好中层干部整改会,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三是开好干部职工大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克服不良作风。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在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活动过程中,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明确要求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效果。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尽快制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落实整改计划,给基层和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1至12月20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有关规章制度。要按“需要坚持的”、“需要健全的”和“需要建立的”三种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性、规范性和长期性。在统一整改思想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效能建设8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效能投诉制、效能考评制、政务公开制和行政执法追究制。通过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建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机关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
为了切实加强对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凌均跃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魏富银同志、纪检书记王伦刚同志任副组长,窗口单位和重要岗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志芳同志兼任。局属各单位干部作风建设,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有条件的单位也应设立组织领导机构,安排专人抓好日常工作。局领导小组对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实行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凡是整改不力、不彻底,被查发生一次违规行为的,由分管领导训诫谈话;发生两次违规行为的,违规人员当年不得受奖、不得晋升工资和职称,所在单位当年不得参与评优;发生三次以上者,将按《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对违规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7212952 721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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