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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执法行动方案
为把“擦亮太极山城,创建园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推向深入,彻底扭转城区“脏、乱、差”局面,坚决向劣习陋俗、违章违规行为开战,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决定,集中人力、集中时间突击开展对各种违规违章、有碍市容、妨碍管理行为进行集中执法行动,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集中执法行动范围和任务
集中执法行动范围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所列范围。
任务为:
1、暂扣出店经营(工商)、占道经营和占道放置的商品及物品,并予处罚(城建);
2、暂扣占道施工的工具,并予处罚(城建);
3、拆除违章搭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城建);
4、没收沿街座地移动的灯箱广告和拆除设置不规范广告(城建);
5、处罚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环卫所);
6、处罚违规停车行为,清除所停“死车”(交警大队);
7、暂扣散装建材及垃圾运输沿街抛洒车辆,并予处罚(城建);
8、捕杀散养的动宠物(城关镇);
9、处罚破坏市政设施行为(城建);
10、取缔沿街牲畜家禽屠宰点并予以处罚(经贸);取缔城区中心区车辆修理点(交通)、金属加工点、夜市摊点和市场外溢(工商)、洗车点(城建),并对街道污染行为予以处罚。
二、时间安排
5月16日上午8:30在旬阳饭店二楼宴会厅召开各抽调人员动员会,安排部署集中执法行动。
5月17日至18日集中两天时间,分五个组分别对五个片区进行从早8时至晚10时不间断的巡回执法行动。17日主要工作是集中清除、清缴及处罚;18日主要工作是控制反弹。
三、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
(一)成立“集中执法”行动指挥部。
总指挥:曾朝阳
副总指挥:陈德智
(二)成立五个强制执法工作组,具体实施5个片区的集中执法行动,工作组长分别由5名县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单位领导担任,抽调部分干部组成强大工作组。片区划分及人员组成为:
1、县委办牵头片区:
组 长:王武臣
副组长:张先平、朱远胜、丁乾、王志文
成 员:龚举萍、陈锦涛、马建成、曹鑫晶、马宏、丁鲜明、陈波、王能峰、王敏、陈彪、杨基林、张晓红、岳显平、王翡、毕华、杨芳、马宏波、马金禄、张帆、杨根平、屈小军
雇用民工:二建司抽4人。
运输车辆编号:1号
2、人大牵头片区:
组 长:刘家琪
副组长:申林斌、魏富银、邓志全、彭代洛
成 员:吴在乾、张学良、涂少军、高小平、陈丽虹、胡新慧、刘小立、樊荣春、张隆娣、杨化勇、赵升骞、胡志珊、熊壮、陈康、龚远洋、耿永群、贺振东、刘茂峰、丁伟、肖黎明、张仁彬、吴广宗、石昌存、杨鹏飞
雇用民工:大地建司抽4人
运输车辆编号:2号
3、政府办牵头片区:
组 长:陈德智
副组长:凌均跃、王伦刚、卿荣杰、盛忠政
成 员:张祥政、何昌平、吴拥军、龚济岐、敖忠建、孙成祠、胡昌贵、刘骞、梁鹏、敖锋、马欢、贾欢、陈慧、龙鼎全、田博、刘惠、李鹏、郭鹏、全非、蔡少云、吴蔚东、时润新、周免吾、樊明、张琼
雇用民工:振旬建司抽4人
运输车辆编号:3号
4、政协办牵头片区:
组 长:周育伦
副组长:郭子平、李家武、孙明立、王昌荣
成 员:向山地、叶超、李人人、丁盼、蔚世欢、胡德刚、何斌、吴广、丁永峰、王玉、陈平、王开社、屈少莉、张安然、张玉琳、李富强、海明芳、张芳、龚德银、吴世全、南家未、欧永辉、张小雪、代维、王勇
雇用民工:长兴建司旬阳分公司抽4人
运输车辆编号:4号
5、城关镇牵头片区:
组 长:范化冬
副组长:来显毅、门建军、何开军、李华
成 员:鲁延新、雷建国、高中玉、马忠琴、胡菊琴、杨波、高朝玲、罗康、周锋、王彦平、陈文波、康平祥、周继珍、龚海涛、屈崇锋、明庭成、王谦、杨兰、李华、邓先进、张灵军、张才智、许本芳、李富才、张力、王鹏、王刚、丁磊
雇用民工:康美建司抽4人
运输车辆编号:5号
电视台抽2人:马伟、凌强
四、其它事项及工作要求
1、各单位所抽调人员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听从工作组长的统一指挥,步调一致,雷厉风行地实施集中执法行动。
2、各单位抽调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需请假的经组长批准后,由所在单位及时予以补充。
3、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责,不得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集中执法行动由各执法工作组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由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各职能部门要携带处罚票据和行政执法文书,自行做好行政诉讼音像取证工作。
4、严格实施严管重罚“八个一律”,即:凡违规倾倒杂物、垃圾的一律重罚;凡违反禁令、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的一律重罚;凡占道经营的一律扣留占道陈列物品;凡占道堆料、施工的一律停工整改;凡不按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的商户,一律停业、限期规范;凡属违规违章的建筑、构筑物和不规范设置的广告牌匾一律强制拆除;凡乱涂乱喷乱贴广告、恶意损坏公私财物者一律拘留;凡干扰阻挠环境综合整治、情节恶劣的一律拘留。
5、集中执法行动采取先难后易、逐步推开的方法,明确重点,重拳整治城市管理违规问题的重灾区、重点户和钉子人。
6、各工作组所涉及的运输车辆、民工雇用由县城建局负责解决;拆除工具租用、人员就餐由工作组第一副组长所在单位自行统一解决;各路段的包抓单位要抽调2~3人做好配合。
7、将沿街的补鞋、擦鞋、兜售小商品等摊点强制集中到旬南路经营;将沿街的蔬菜摊点强制集中到高家沟市场内经营;将沿街零星的茶叶、水果摊点强制集中到康华园市场内经营。
8、没收的无价值物品一律予以集中销毁。
旬阳县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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