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首页 | 工作动态 | 政务公开 | 城乡规划 | 城乡建设 | 建筑管理 | 房产管理 | 市场管理 | 办事指南
您现在位置 >> 城乡建设局 >> 文章正文
旬阳县城乡建设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7日 点击数:

  一、县域概况
  旬阳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北依秦岭,南靠巴山,汉江自西向东横贯其中,境内流长84公里,旬河与汉江交汇,形成了全国独一无二的“太极城”。县城距安康市61公里,是安康市的副中心城市。
  全县辖建制镇14个、乡14个,县域面积3554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区面积83平方公里,规划区面积5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8.6平方公里,县域总人口45万人,城镇人口8.6万人,县城总人口5.2万人,城镇化水平19%。
  二、城镇发展现状及“十五”计划执行情况评估
  改革开放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一系列城乡建设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城城市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工作要求,加大城市建设开发力度,明确了由县向市转变的奋斗目标,城区重心由老城区向下菜湾片区转移。近年来,为抢抓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全力实施经营绿色战略,又响亮地提出了“建设绿色旬阳、扮靓绿色城镇”和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的目标,进一步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城镇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一)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
  县城、重点镇、一般集镇、农村新村协调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重点集镇为纽带,一般集镇为基础和农民新村为补充的县域城镇网络布局体系,县城区建设在完成了由老城向菜湾片区的重心转移后,启动实施了康华大桥建设,建成旬甘二级公路、江汉旬阳大桥,连接江南与江北及火车站与下菜湾,使城区骨架不断拉大,使县城建成区由“九五”末的3.6平方公里发展到8平方公里;人口由“九五”末的2.6万人增加到5万人。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九五”期间全县仅有城关、蜀河、吕河、神河4个建制镇,城镇人口仅有3万左右,“十五”期间发展到建制镇14个,集镇14个,全县城镇人口增加到8.6万余人,城镇化水平由7%发展到19%;新村建设也有良好的开端,全县累计建设新村53个。以县城为中心,以建制镇为重点,以集镇为依托的三级城镇体系初步形成。
  (二)城乡规划日益完善。
  “十五”期间,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第五轮修编,使城市规划区面积由“九五”末的35平方公里扩大到55平方公里。编制完善了城区7个小区详细规划、8个专业规划设计、28个乡镇规划、10个新村规划,并结合汉江梯级开发完成了蜀河、吕河两个集镇规划修编,详规覆盖率由“九五”末的35%增加到80%,以规划指导建设的科学发展观逐步确立,为城乡建设工作发挥了应有的龙头作用。
  (三)城镇实力明显增强。
  通过城镇的聚合和带动作用和集镇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不断向城镇集中,城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特别是工业强县战略的实施,加速了城镇经济的增长。“十五”期间14个建制镇工农业总产值达14.7亿元,占全县的63%,较“九五”期间的5.7亿元增加了近3倍。
  (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镇综合功能日益加强。
  以县城建设为重点,“十五”期间先后开工建设了县城区中心小区排水系统工程、城区三期供水、县城电力网改、城区五条城市道路改造和建设、旬河防洪堤、康华园河堤一期修建等工程,全面更换了城区人行道低劣低档行道树,全面绿化了县城山坡山体,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公厕、垃圾处理厂等环卫设施,城区基础设施面貌显著改善,县城人均占有道路8平方米以上,供水普及率9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1平方米,建成华声大厦、中心广场、祝尔慷大道等标志性工程,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品位明显提升。“十五”期间,全县投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各项资金达4.5亿元。
  小城镇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目前全县小城镇共有街道52公里,硬化率达70%,排水管道38公里,占小城镇应建排水管道的60%;供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100%乡镇全部通电;通讯、教育、卫生、市场建设等也取得长足发展,基本满足了城镇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随着草坪烟草工业园区、旬阳火车站和旬阳北站交通枢纽区、党家坝小区、大河南开发区的相继建设开发,形成以“两线”(河流沿线、铁路沿线)为纽带,以下菜湾小区为中心,以党家坝、鲁家坝、旬阳火车站、旬阳北站、大河南开发区、老城区为主的城市南北发展大骨架,其城市规模在安康市境内屈居于安康中心城市区,县改市的条件正在成熟,各项城市发展的主要指标也达到和超过了“十五”计划指标。
  (五)经营城市的理念不断深化。
  围绕“城市建设市场化、资源利用商品化、基础设施社会化”目标,将土地使用权等自然资源、道路、公厕等设施资源、广告发布权、道路、广场冠名权等商誉性资源公开拍卖,一定程序上弥补了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蜀河、仙河、金寨、白柳等乡镇也取得了经营城市的一些经验和效果,特别是康华园、祝尔慷大道、中心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及荷花小区、白柳生态园区、商贸小区的市场化运作,为经营城市和城市开发开了好头,奠定了基础。
  (六)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筑市场逐步规范。
  “十五”期间,抢抓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筑市场逐步规范,建筑从业人员素质稳步提高,全县建筑质量、安全水平较“九五”期间有了大幅度提高并稳居全市前列。县内建筑企业(含勘察设计)从业人数达到6000人,三级以上企业8户,完成建筑面积72.5万平方米,实现产值4.7亿元,上缴利税3150万元;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100%,安全达标优良率60%以上,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达98%以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5%,安全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十五”期间建筑业共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1个,“兴安杯”优质工程2个。
  (七)房地产业迅速发展状大并逐步成为拉动县域经济的新的增长点。
  “十五”期间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由1家发展到7家,年开发房屋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新成立物业管理企业3家,物业管理工作逐步启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到2家。“十五”期间全县累计净增住宅房屋226.82万平方米,住宅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6.5亿,其中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8亿,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28.28%,完成GDP3亿元,占全县GDP3.95%。房地产开发持续保持8%以上的高速增长,新建康华园小区、公安小区、荷花小区、力源小区等较为规范的住宅小区,使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及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据2004年统计县城规划区约有房屋19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66万平方米,使用面积125万平方米,约11000宗套,县城人均居住面积达23.5平方米,比“九五”末净增10平方米,住宅成套率91.20%,住房新体制基本建立。住房制度改革为全县房地产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五”期间全县归集住房资金达亿元,改善了居民家庭财产结构,房产价值占居民家庭财产中的比重达70%以上;住房二级市场逐步开放,初步形成了存量与增量联动,买卖与租赁并举的局面,建立了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纵观近年来的城乡建设工作,尽管取得了显著成效,发挥了较强的聚集效应,但从总体上看,由于底子薄、基础差,经营城市的路子因受条件限制,仍需探索新路子,城乡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今后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有些问题还十分突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大力推进城市化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亟待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
  三、“十一五”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规划设想
  ——基本思路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加快发展第一要务,以建设生态城镇构建和谐旬阳为目标,大力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富县、工业强县战略。按照“天人合一,太极山城”的定位,突出蓝天、青山、绿树、碧水、古韵的特色,依托独特的自然地形,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加快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培育与城市建设管理相适应的长效融资机制,推进城镇化进程。奋力实施城镇重点项目建设,以项目促建设、促开发,进一步带动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和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打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融汇的山水园林生态城市。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小城镇、大战略”和“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要求,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抢抓机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强度投入的原则,以贯彻实施新一轮总体规划为契机,加快城镇体系建设,增强城市辅射力和影响力,扩大城镇规模,发展城镇经济,建设小而精、秀而美,既有文化品位又有地方特色的山水园林生态城镇,实现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互动共进。
  ——城镇发展的总体目标:确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城镇建设和管理体制,大力维护自然生态,改善城镇生活环境质量,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园林山水城市;逐步建成县城、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三级网络体系,形成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的城镇结构。通过改革开放和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坚定不移地把旬阳建设成为安康市域二级中心城市,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山水生态城镇体系。
  ——基本指标:到2010年,全县城镇人口达到15万人,其中县城人口8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30—35%,全县城镇供水普及率、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理率、燃气普及率、城市道路硬化率分别达到98%、70%、90%、80%以上,城市排水管网密度3km/km2,县城人均拥有公共绿地8平方米以上,大气质量和噪声控制按功能区划达到国家标准,城镇人口人均居住水平达到28平方米。
  四、重点工作
  (一)城市规划与建设。
  1、城镇规划编制。
  以总规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结合落实工业强县的发展战略,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规划编制与管理;启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优化城镇布局,合理布局和划定小城镇职能和等级结构,实现资源共享,减少分散建设、重复建设,加大对小城镇规划编制的指导力度,依据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全面加强小城镇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加快新村规划编制,将迁移式扶贫与新村规划建设紧密结合,加大对新村建设的规划指导力度。“十一五”期间形成完善的城镇规划体系,县城规划区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和小集镇规划覆盖率达到80%以上,新村规划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城镇规划管理。
  树立科学管理理念,形成以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为支撑的管理方式,集约长效的管理机制,务实高效的管理队伍。
  3、基础设施建设。
  以专业市场、停车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四场”建设的重点,加大城镇路网系统、管网系统配套建设,完善功能,提高品位。
  4、环境建设。
  加大水环境建设与整治力度,净化美化水体景观;加快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加强对硬质景观的规划建设管理,培育城市新形象,坚持不懈地抓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城市综合执法,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镇“四化”水平。
  (二)小城镇建设。
  积极发展小城镇,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抢抓“三线一站”建设机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方针,突出特色,抓住重点,典型引路,构筑县域城镇体系新格局。
  到2010年,全县小城镇建成区面积18平方公里,人口21万人以上,蜀河、小河、赵湾等区域中心镇人口分别达到1万人以上,三级、四级小城镇人口达到12万人,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30%。
  (三)房地产业。
  紧紧抓住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围绕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小康社会建设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县居民的居住水平,以推动我县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拉动县域经济增长。“十一五”期间我县房地产业完成房屋住宅建设160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产开发60万平方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8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完成5.8亿元,完成增加值3亿元;人均居住水平达28平方米;物业管理基本实现市场化、社会化;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房屋权属登记覆盖率达全县城镇规划区;房地产抵押登记、测绘、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进一步规范。
  (四)建筑业。
  根据建筑业及建筑市场的发展现状分析确定,“十一五”期间县内建筑业(含勘察设计)从业人数增加到8000人,培育年产值超亿元建筑企业集团1个,三级以上企业10家,建筑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利税总额达8000万元,施工面积计划为20万平方米/年,总计1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达60万平方米,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建筑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65%以上,每年争创1—3个省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覆盖率75%以上,工程竣工备案率100%,施工图审查率达100%,上等级质量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一般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对建筑企业扶强扶大,引导企业进行重组,引入现代企业经营理念,扩张竞争实力。把大的做强,小的做大,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大建筑技术装备的投入,广泛吸纳人才,充分依靠科学进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提升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总承包企业走“专业配套齐全”的道路;专业承包企业走“专、精、特”的道路。扶持企业升级,实现经营结构和管理的科学化,鼓励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建立集约化、集团化的现代企业,打造一个技术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品牌企业,鼓励企业一业为主,多业经营。
  大力培育劳务分包企业,建立新型的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加强劳务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持证上岗率,2006年起建筑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
  继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点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市场行为是否规范。对不办理建设手续,中标后随意变更、工程建设中转包、挂靠、肢解、违法分包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要严肃查处。
  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下决心整顿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公开招标、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以及陪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依法治理监管机构和人员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切实保障工程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招投标活动依法实施。应公开招标率达100%,全部进入有形交易市场交易。
  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质量评价指数体系。深入推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工程竣工备案制度,要转变监管方式,强化监督执法,要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同时严格工程保修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全面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从业人员安全考核上岗制度。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大力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完善信用档案体系建设,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
  加强对监理企业行为专项治理,重点治理监理企业恶意压价,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及监理企业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监理人员配备不足、临时搭班子、管理行为不规范的行为,使监理行为逐步规范。
  全面推行工程量计价清单,完善配套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行业指导,清单计价推行达100%。
  (五)人防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县人防建设要认真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重点建设”的方针,遵循“长期坚持、着眼发展、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程防护、通信保障、警报报知、救援组织、城市应急疏散、防空教育和组织指挥等七种人防保障体系,从整体上增强城市的防空抗毁能力。
  县城新建居住小区以及新建大型民用建筑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空间。
  新建的人防工程必须符合国家《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55-95)及《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的要求,不得任意降低设计标准。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取率达80%以上。
  五、“十一五”期间城市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城镇建设作为在新形势下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助力器,加快城镇建设。
  1、将广泛征询社会意见、吸纳民智与高度集中的规划管理方式相结合,统一领导、组织全县城镇规划和建设工作。各乡镇要把工作重心向城镇建设倾斜,切实加强领导,组建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配齐配硬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集中精力抓好小城镇建设。
  2、抓好队伍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城镇经济、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培训活动,采取引进来送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切实提高干部的城镇经营和管理水平。
  (二)严格依法管理,建设文明城镇。
  1、加强城镇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要以整合城镇资源、提高城镇品位、创造城镇个性、增强城镇实力为重点,构筑完善全县城镇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相互衔接的城镇规划体系。县城规划控制区内的各项专业规划,必须符合《县城总体规划》要求。各集镇、新村的规划要因地制宜、特色鲜明、适度超前。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法定性。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城镇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按规划进行,重大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由县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建设活动不得游离于规划之上。规划的修改和调整要按法定程序办理,提倡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形成规划管理公开化、科学化、制度化和全社会普遍参与、监督规划的运行机制。严格规划控制。严格限制零星插建,将绿线管理纳入规划控制范畴,实行绿色图章制度。编制重点地段街景规划,强化建筑立面、屋面管理。城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未经规划许可不得擅自变更,所有的建设工程竣工交付前必须执行全国统一的规划验收制度。
  2、加快城镇建设。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镇水、电、路、防洪、环卫等配套设施要优先规划,规范红、黄、蓝、紫、绿线,新开发、建设的集镇、小区基础设施要先行建设,现有集镇、小区要逐步配套。文化、广电、体育、教育、社区福利等公用设施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城镇功能。加快绿地系统建设步伐,“点”、“线”、“面”三位一体,大幅度提高绿地率。
  重视住宅小区建设。进一步加快住宅小区建设,确保每年20%以上的增速。鼓励住宅小区集中连片、综合开发。
  3、全面提高城镇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城镇管理法规体系,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与城镇发展相适应的综合执法管理机构,依法加强对城镇的综合管理。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落实社区环境卫生“四自一包”责任制,抓好市政设施维护和环境整治,加强环卫管理,治理城市脏、乱、差。加强广告设置、门店招牌的管理,实行城区内广告、牌匾设置规划审批制度。治理“空中污染”,逐步创造条件变空中架线为地埋走线。
  (三)拓宽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营造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良好环境。
  1、发挥政府资金的主导作用。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费、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城建专项资金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国土出让金留县部分,要足额征收,专款专用,全部集中用于城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县级财政每年预算的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应列支10%用于小城镇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绿化、给排水、防洪、道路、卫生设施及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等,用于城镇配套建设。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城镇建设项目的投资。
  2、积极盘活土地资源。政府组建高效统一的城镇土地收储经营机构,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对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分批次统征储备,对城市建成区内的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旧城改造用地等有计划地依法统一收回或收购,实施政府储备。城镇建设用地,除法律规定必须划拔的以外,严格限定协议出让土地的范围,确需协议出让的土地,必须在地价评估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核,并向社会公开。除划拨和协议用地外,一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竞争出让、有偿使用,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3、广开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投资体制。放宽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准入,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充分挖掘城市资源,进行城市资源的“重组” ,实现综合开发,立体经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转让拍卖基础设施冠名权、广告经营权以及经营性公共设施特许经营权等各种城市资源,使城镇有形和无形资产进入市场,有序、永续利用。
  4、加快资产合理配置和流转。盘活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有序搬迁地处黄金地段的党政事业单位,拍卖闲置资产,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城镇发展。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打破城镇环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单一依靠政府投资的格局,积极推进市政公用行业产业化,实现建管分离、管养分离。
  5、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紧紧围绕县城总体规划、区域布局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国家投资发展政策,通过策划,把城市的改造和发展包装成具体项目,搞好项目推介营销。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对一般性基础设施项目,通过与开发性项目捆绑,走招商建设、以地补偿的路子;对开发性项目,强化宣传推介,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商引资开发建设。
  6、优化城镇建设投资环境。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城镇建设收费项目从少、标准从低原则,对城建项目税费收取进一步实行优惠。对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性城镇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开发性建设和公益性建设分开核算、政府以税(费)补偿、项目捆绑运行的办法。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凡是涉及城镇建设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全部实行目录管理,统一在县政务大厅办理,并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
  坚持县城、重点集镇、一般集镇、农民新村、社区协调发展,按照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思路,统筹发展、梯级推进,逐步形成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县域城镇网络体系。
  加快县城区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旬阳县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改造老城区,巩固优化新城区,大力发展城郊区,逐步拉大城市骨架。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再建一批标志性建筑,充实城市内涵,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县城对县域经济的辐射功能。
  加强小城镇建设。坚持库区移民、扶贫开发、旅游开发、市场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特色集镇、中心集镇。加快开发建设白柳、赵湾、小河、吕河、蜀河、棕溪、段家河、神河、赤岩等重点集镇,尽早发挥重点城镇在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经济建设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力争建设1—2个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知名度的“样板镇”。
  加大新村建设。结合迁移式扶贫、整村推进式扶贫工作,大力推动“百个新村”工程深入实施,在全县范围内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基础、交通便利的区域,科学规划建设以农民新村为载体的中心村,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作为城镇化发展的后续支撑体系。

责任编辑:屈孝旭 文章录入:xy_jsj 
上一篇:县城乡建设局奋力推进商贸街改造工程[ 10-09 ]
下一篇:联村抓党建 建设新农村[ 02-05 ]
最新文章
推荐县城建局以创先争优为动力…
推荐旬阳县赤岩镇中心学校综合…
推荐县城建局奋力冲刺双创年度…
推荐旬阳县桐木镇明德小学教学…
推荐旬阳县森林公园管理处办公…
推荐旬阳县城关镇灾民安置和保…
推荐县城建局“四项措施”贯彻…
推荐旬阳县城关镇灾民安置和保…
推荐旬阳县宋家坪大桥勘察设计…
推荐旬阳县佑圣路道路改造工程…
推荐旬阳县瑞莲世纪佳苑2-5号…
推荐旬阳县太极城旅游观景区景…
推荐旬阳县健康南路道路改造工…
推荐旬阳县让低收入家庭“居者…
推荐旬阳县赵湾中心卫生院综合…
主  办: 旬阳县城乡建设局 电话:0915-7208618
技术支持:旬阳县信息管理中心 电话:09157221071
备案编号:陕ICP备06009566号